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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沈阳药科大学谈心谈话制度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/10/30 08:41:03   作者:尹戎   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党组织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《沈阳药科大学谈心谈话制度》已经2018年10月30日校党委常委(扩大)会讨论通过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沈阳药科大学谈心谈话制度

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

2018年10月30日

附件

沈阳药科大学谈心谈话制度

为发扬党内民主、增进党内团结,切实加强对党员、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〈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〔2017〕15号)和中央、省委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谈心谈话对象范围

(一)校级领导班子

1.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;

2.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;

3.校长与班子成员之间;

4.班子成员相互之间;

5.党委书记与中层领导干部正职之间;

6.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之间。

(二)中层领导班子

1.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之间;

2.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;

3.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。

(三)基层党支部

1.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;

2.党支部党员相互之间。

二、谈心谈话内容

(一)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。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,定期或不定期在领导班子正职之间、正副职之间、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心,沟通感情,增强团结,促进工作。

(二)提醒帮助谈话。对在政治立场、理想信念、工作作风、履职尽责、道德品质、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党员、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。

(三)考核反馈谈话。考核结束后,应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情况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提出改进要求。帮助被考核人正确认识自我,正确对待干部教职工评价,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,改正不足,努力进取。

(四)职务调整谈话。干部提拔任用或者调整交流时,要肯定工作成绩和贡献,反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,提出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和廉政要求,要求干部调整心态、服从调配,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。

(五)日常沟通谈话。定期不定期谈心谈话,了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,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,以及党员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况,对发现有实际困难的党员给予帮助,主动听取党员、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。

(六)其他方面的谈话。

三、谈心谈话方式方法

1.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一般采取“一对一、面对面”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,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,可采取“一对多”的方式,进行集体谈话。

   2.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,交流思想、研究工作、提醒帮助,一般每月至少1次。其他校级领导之间、校级领导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党政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,一般一年不少于1次。中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,一般一年不少于1次。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。

四、谈心谈话原则

1.以诚相待原则。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,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,开诚布公,畅所欲言。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。

2.实事求是原则。要增强责任意识,对党员、干部评价客观公正,既要肯定成绩,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,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,态度鲜明。

3.有的放矢原则。要从实际出发,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,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,做到有的放矢,注重实效。

4.教育疏导原则。要本着防微杜渐、治病救人的态度,适时提醒、告诫、引导谈心谈话对象,耐心说服教育,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。

5.经常及时原则。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,要善于发现问题,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领导干部带头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,带头查摆问题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。

(二)切实抓好落实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制定谈心谈话工作规划,把谈心谈话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把谈心谈话活动与推动领导班子建设、党支部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,为更好地完成办学治校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。

(三)严守谈话纪律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谈心谈话制度的工作纪律,不得泄露谈心谈话的信息和内容。

(四)加强监督检查。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,留痕备查。组织人事部、各二级党组织要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,确保谈心沟通活动有序开展、取得实效。

  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拟文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1月02日印发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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